北京一中院于2017年11月1日立案,进行了公示,并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北京市团河地区检察院检察员郭剑,秦城监狱监狱警察金峰、张浩宇出庭履行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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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罗地亚首都附近发生6.4级地震 尚无伤亡报告》减刑裁定显示,北京一中院开庭审理了李达球减刑一案,北京市团河地区检察院检察员发表出庭意见认为,李达球没收个人财产、继续追缴赃款判项尚未履行,建议减刑幅度从严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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