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4年12月,咸宁干校撤销,人员被安置到图书馆、博物馆等单位。1976年10月,“四人帮”被粉碎。
看法新闻记者注意到,范增玉的减刑理由为“在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节录)法释〔2012〕21号第四百四十八条相对应:
《多地出台落户新政降低门槛,释放什么信号?》据了解,事发之前,在沭阳县吴集镇上班的常女士接到老师的电话称,常女士的大女儿在学校发高烧,让她到学校把女儿接回家。接到电话后,常女士带着自己3个月大的小女儿开车就赶往灌云。当路过事发地转弯时,由于车速较快,加上下雪路滑,车子一头栽进了旁边的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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