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刑裁定显示,北京一中院开庭审理了李达球减刑一案,北京市团河地区检察院检察员发表出庭意见认为,李达球没收个人财产、继续追缴赃款判项尚未履行,建议减刑幅度从严掌握。
最终,新疆高院查明,二审判决,维持了前三个款项,撤销了李彦明造成的国家经济损失59,997,903元继续予以追缴、上交国库的款项。
《生意失败债台高筑,男子竟还打赏主播50多万元》在交城县高国电器维修服务有限公司与山西省交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山西省交城县公安局建设工程施工与有合同纠纷、技术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山西省吕梁市中院依据山西省高院的民事判决,向被执行人山西省交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山西省交城县公安局发出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和法律规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未予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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