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据央视新闻消息,2014年10月,吉林延边州中院对李达球受贿案进行一审宣判。法院认定李达球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0万元。
最终,法院认为,他可以减刑,但鉴于该犯为职务犯罪罪犯,对其减刑幅度应从严掌握。裁定对罪犯李达球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减刑后应执行的刑期自2013年9月4日起至2028年2月3日止),比秦城监狱建议的九个月少了两个月。
《第三批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获批成立》报警男子叫胡伟(化名),90后,外地来杭打工。1米7多的个头,相貌也挺普通,但他报警内容让值班民警吃了一惊。
相关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