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女士到案后,公安机关对其进行了人身检查,发现杨女士头部及嘴部外伤,颈部及腿部有红肿痕迹。2016年7月30日,杨女士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2日被逮捕。
关于辩护人认为被告人构成自首、被害人有长期家暴行为、杨女士自愿认罪认罚情节,请求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减轻处罚的意见,经查,杨女士案发后微信联系儿子,表示要到公安机关自首,和儿子见面后明知儿子报警而等待公安机关抓捕,到案后如实供述,依法成立自首。
《商务部:"两节"期间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政事儿”注意到,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是胡海峰自2016年3月履新嘉兴市长后,重点工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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