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性侵儿童问题,苏文颖认为全社会要形成儿童保护的理念,不能孤立、割裂地看,应放在儿童保护的大框架内。《儿童权利公约》规定,应保护儿童不致受到任何形式的身心摧残、伤害或凌辱,忽视或照料不周,虐待或剥削,包括性侵犯。
因为仓库的厕所还在建,第二天龙先生准备去提醒对方。“敲了半天门,里面的人一直不开门。”等了十分钟左右门终于打开,龙先生注意到,仓库内多了一名男子,“里头有一台切割机,其他东西都用彩布遮住。”龙先生觉得有些不对劲,“之后,我和我哥以接电线的名义又去了一次。”
《科技部:科技活动评审,请托行为必须严肃惩处!》皮艺军对《财经》记者说,这与儿童保护法律过于粗放、宏观有关,中国两部与儿童保护有关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虽然起到积极作用,但严重缺乏可操作性。性侵儿童报案难、缺乏避免儿童二次伤害的取证机制、缺乏专业部门服务等说明了该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