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性侵害儿童,中国没有立法明确定义。2013年《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指出,其所称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包括刑法规定的针对未成年人实施的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幼女卖淫罪,嫖宿幼女罪等。但实践中,还存在大量不构成刑法犯罪的性侵行为。
前些日子徒手接坠楼女牺牲的保安李国武,是退伍老兵。今天我们要走近的这名徒手制服持刀歹徒受伤的保安凌国富,也是退伍老兵。有人说得好:“对军人来说,善良和勇敢并不是来自选择,而是本能。”或许平日里,他们看起来很平凡,但老兵的本色,却让他们在危险面前,呈现出耀眼的高光时刻。
《关于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的决定印发》2013年,两高等部门发布《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下称“意见”)时,对精神损害赔偿的问题,时任最高法院刑一庭庭长周峰介绍了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但他表示该问题还要深入研究探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