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报道,2014年8月28日,吉林省延边州中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李达球受贿案。检方指控,2003年至2013年,被告人李达球利用其担任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委书记、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深圳市锦新明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刘锦新、贺州市钟山县人民政府原县长谭玉和等17个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项目开发、职务晋升、企业发展等事宜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子李某先后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95万余元,应以受贿罪追究李达球的刑事责任。
而交警向曾某的父母了解情况时,曾某的父母悲伤之余,对儿子平时开摩托车的事情竟一无所知。他们嘴里一直念叨儿子平时很乖,不可能,不可能。儿子的摩托车是谁的?他什么时候学会开摩托车?之前是否经常骑摩托车上路?当天儿子到底去了哪里?跟谁去的?这些答案如今都石沉大海,无从获知了。养不教,谁之过?小编心里止不住想,如果曾某的父母平时对儿子多一些关心,多一些了解,多一些管教,这个悲剧是否可以避免呢?
《春节前动态清零!我国将督促解决农民工欠薪》对此,袁伍常家属的代理律师王胜生曾向澎湃新闻表示,“法院认定在抢修地点才属于在工作岗位,那实在是太狭隘了。类似110、消防等一般也处在待命状态、值班状态的工作,难道只有在出警到达事发现场时才处于在岗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