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西塘派出所民警胡圣佳:“现在也在积极寻找他的家属,希望家属把人带回家,如果(行为人的精神)是正常的话,我们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第44条规定,故意在公共场所裸露自己的身体这一条,对其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
民警葛松说:“前面孩子有些哭闹,我们就轮流抱着他,饿了给他吃东西,困了让他自己睡会儿。反正个把小时就要醒一次……”
《胡春华:接续支持脱贫地区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这个虚构出来的安金鹏,以其感天动地的“事迹”,二十年来声名远扬,甚至波及东南亚。直到今日仍然在互联网上流传,无数大小媒体不加核实地改编转载,有意或无意,赚取了吃瓜群众的无尽眼泪和点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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