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制度设计看并不复杂,但登记后的信息数据,如何与劳动、人社、教育等部门及时共享,如何设置严格的查询和职业禁入,需进一步考虑。它依赖一个多部门协调合作、真正有利于儿童保护的综合性制度体系和社会环境。”
靖霖律师事务所主任助理樊星介绍,从他以往办案经验看,受害儿童主动说的不多,家长发现的也不多,“可以推定,我们看到的只是部分情况。”
《国家铁路局:以铁路高质量发展为"十四五"开好局》目前,对于性侵案件精神损害赔偿问题,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最高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刑事案件的赔偿范围不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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